各研究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类型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二、撰写注意事项
1、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于元月初公布)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三、校内相关安排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我校国家自科基金申报工作,提高申报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两轮校内申报书预评审,约请专家评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供申报教师参考。
1、第一次校内评审,初定于1月14日,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申请书一式两份于1月12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第二次校内评审,初定于2月18日,申报书于2月16日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
2.我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3月9日至10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及申报信息汇总表一份,申报书为含附件材料的完整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除外),版本号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版一致。科研处将根据《指南》修订《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并及时发给各学院。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可能出现网络拥堵,请各单位务必顾全学校全盘大局,克服困难,督促申报人及时在线申报提交,于截止时间3月10日PM5:00前,完成材料报送。
3.后续若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科研处联系人:魏伟,电话:23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