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科函〔2016〕2号
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科研管理部门,各医科院校附属医院科研管理部门:
定于2016年3月中旬在省教育厅召开2015年度全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数据集中审核会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据
1.2015年高校科技、社科统计报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含空白表)和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数据及科技机构库、项目库、成果奖励库、科技期刊库、人文社科专家库等
电子数据。
2.年报表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学校校(院)长和总复核人必须签字或盖章,且不能相同。报表内页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复核人和填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含空白表),确保报表的完整,且复核人和填表人不能相同。
3.请参会同志自带笔记本电脑,以便及时修改数据。各校填报的数据请提前发给合肥师范学院刘健老师(理科)和安徽大学方兴老师(文科)审核。
二、时间地点
1.时间:3月15-16日,两日内随时受理数据审核。
2.地点:省教育厅七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通过省教育厅下达到高校的其他经费(如:提升计划、振兴计划)中,用于科研、平台、学科建设等部分,分别统计到社科统计报表的省教育厅其他科研经费和科技统计报表2表的主管部门专项经费中。
2.社科统计中校机关行政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校外兼职人员不在统计范围内,可录入,但要注意选择“不统计”。
3.独立学院各项数据不得与所依托的高校数据重复统计;高校科研平台的人员、经费和项目不得重复统计。
4.研究成果均由第一署名单位(以成果的版权页为准)填报,“获奖成果”指研究类别的奖项,其范围不包括各种教材奖、教学奖、创作奖、学会奖、大赛奖、图书奖等。
5.纸质报表要求与提交的电子版数据完全一致且要素完整、装订规范(社科统计单面纵向打印,按照报表顺序在左上角装订)。
6.医科院校附属医院请所在高校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