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学术论坛主办的第2期学术论坛于2011年3月28日15:30在东区A楼502室召开。
本次学术论坛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徐德信教授,徐教授向我们报告了他近期的一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企业合约的实施性质》,本次论坛会议由章铁生博士主持。
徐德信教授的报告引起了经济、管理、文法等相关学科老师、学生的广泛关注,陈荣虎博士、许克祥、梅艳晓、张红霞、曾祥飞等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讨论。
徐教授在演讲中指出,科斯(1937)的企业理论沿着劳动合约路径,认为长期合约中的雇主权威可以节约市场买卖劳动的交易费用,市场交易的费用过大导致企业的形成,因此,企业与市场是两种可以互相替代的交易形式;张五常(1983)在此基础上指出,企业也是一种合约,企业不过是以一种(要素)合约形式替代另一种(产品)合约形式,这是一个很大的贡献,可张五常“不知企业为何物”的判断,连他最崇拜的科斯也不同意(科斯,1990)。
徐教授认为,从实施角度来理解企业性质不仅抓住了雇佣契约这个关键从而比较适合理解古典企业,而且也有利于理解整个公司合约。雇佣契约与其它契约的差别不在于合约形式,不在于合约主体签约的意愿,而在于雇佣契约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合约的实施特征。从企业雇佣契约到公司合约,其实施性质,不在于它要么只是自我实施,要么就是第三方实施,也不仅仅是基于可置信威胁的第二方实施,企业合约的实施是一种状态依存,即在不同情况下或不同层面上,企业契约表现为不同的实施形态,它在本质上是要素合约的一种实施机制。契约的实施路径较之契约的形式可能比较适宜证伪张五常。
企业契约实施的状态依存为什么会相对节约?关键是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的“计量”以及巴泽尔和张五常的“考核”,走向新比较经济学的“实施”,后者把交易费用称作非法者破坏实施或执法机制的能力,这种机制强加给违法者非常严厉的处罚,这种破坏实施机制的能力即交易费用,对于社会控制策略的选择至关重要。实现这种视角转换的关键在于说明实施费用对于考核费用在企业交易费用结构中的相对重要性,以及作为分析工具的包容程度。徐教授认为,作为控制策略的社会水平的某种对应物(而不仅仅是其中的私人秩序),企业担当了阻止相关“非法者”(违约者)的违约活动,它是要素合约的一种实施机制。
在徐教授结束对其研究的详细阐述之后,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地展开讨论,提出自己的想法和问题。
讨论会由章铁生博士做了总结。章博士对徐教授来本论坛参加学术交流表示感谢,对徐教授的研究报告给予高度肯定,同时也对硕士生今后的学术研究提出了几点建议。
为促进经济管理等相关学科发展,提高年轻教师和研究生的科研水平,扩大学术交流与合作,安徽工业大学公司治理与运营学术论坛将继续邀请校内外著名学者前来举行学术论坛,下一期论坛正在筹办中。
(撰稿:公司治理与运营研究中心)
附录:学术论坛部分问答
Q:在总公司考核子公司中,由于子公司在生产中存在一些漏洞,那么怎样更好地实现考核呢?
A:考核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实现:一是自我考核,当然这主要基于声誉机制;另一方面是政府考核(第三方考核),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监管,特别是在中国,社会资源的优化需要政府从职能型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Q:以计算机行业为例,计算机零部件转包靠商品契约,其考核成本较低,能否说明商品契约优于要素契约?或者说其能否证伪张五常?
A:契约的好坏由考核成本的高低决定的,商品契约只有在有标准考核的情况下才能实现最优,但是并非所有的考核都是标准的,因此不能笼统的说孰优孰劣。
Q:独立审计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在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时,政府应该怎样监管?
A:独立审计合约中,审计作为实施第二方,政府成为实施第三方,政府可以采用惩罚机制和强化机制,如通过对事务所的资质、执照等进行规定,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并严格执行来抑制企业与审计人员的合谋。
Q:在我们目前的分析体系中,国家、市场、社会形成一体,怎样理解民间社会组织等的监管呢?
A:民家组织的监管比较微弱,因为它们还十分依赖于政府。新比较经济学强调好的制度必须根据本国情况因时因地而变,认为制度的功能就是控制无序与专制的危险,换言之,制度安排的社会成本需要在无序与专制之间进行权衡,权衡的社会控制策略主要有四种类型:市场竞争秩序、私人诉讼、监管型国家、政府所有制,我国目前还处于从政府所有制和市场竞争秩序这两极向监管型国家过渡。